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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

日期:2021-11-26 16:42:48 来源: 编辑:
山东省文化创意设计行业协会
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
 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,压紧压实协会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,规范各类文创创作、展览赛事、宣传载体、对外文化交流阵地管理,防范化解文化领域意识形态风险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》《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及文化行业管理相关规定,结合文创行业工作特点,制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协会党支部、理事会、监事会、秘书处、各工作委员会、全体工作人员及会员单位;覆盖协会主办、承办、协办所有线下活动、线上宣传平台、文创作品、对外合作交流项目。
第三条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、谁主办谁负责、分级归口管理原则,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、年度重点工作与内部考核,与行业服务、文创业务同部署、同落实、同检查、同考核。
第四条工作总体目标: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牢牢把握文创创作、宣传活动正确政治导向,规范各类文化主题创作内容审核,坚决抵制历史虚无主义、低俗不良及违规涉外内容,守住文化安全底线,坚持社会效益优先。
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责任分工
第五条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
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研判、阵地审核、风险处置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等全流程工作。
组 长:协会党支部书记、副会长(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)
副组长:协会秘书长、党支部组织委员(意识形态直接责任人)
成 员:党支部纪检委员、党支部宣传委员、协会会长、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、秘书处专职人员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处,由党务专职人员负责台账整理、材料归档、主管部门对接、内容审核流程落地。
第六条 分层分级责任体系
  • 党支部书记(第一责任人)
统筹意识形态全面工作,重大展会、行业赛事、涉外交流内容亲自把关;每季度主持意识形态研判会;参与协会“三重一大” 事项同步审查导向;牵头落实党建、大型活动报备工作。
  • 秘书长(直接责任人)
落实一岗双责,统筹全部业务活动前置导向审核,统一管理线上平台、宣传物料;对接主管部门,统筹历史事项补报、问题整改工作。
  • 支部委员分工
组织委员:统筹意识形态学习、党务培训、党建活动报备;
纪检委员:监督制度执行、开展阵地管理督查;
宣传委员:负责线上平台、宣传画册、对外物料初审、日常舆情监测。
  • 协会会长
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审议重大项目、对外合作时把关价值导向,保障意识形态工作经费、场地保障。
  • 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(AIGC、版权与品牌、时尚创意、美育与创意)
对本领域文创产品、行业活动开展前置自查,及时上报风险线索,组织正向文化创作。
  • 全体工作人员、会员单位
严禁创作、传播存在导向错误、歪曲历史、低俗化文创产品;发现风险第一时间上报,不得私自处置。
第三章 常态化学习与风险研判机制
第七条 严格落实“第一议题” 制度,党支部三会一课、主题党日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相关学习,完整留存通知、签到、课件、学习记录等档案。
第八条 建立季度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机制,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专题研判会,排查线上平台、线下活动、文创作品、对外交流各类导向隐患,形成研判记录、整改清单并闭环留存。
第九条 实行年度自查制度,每年开展意识形态全面自查,形成年度总结与下一年工作安排,按要求报送业务主管单位。
第四章 线上线下阵地全流程管控
第十条 线上宣传阵地管控
协会线上平台:官网www.scidia.com、微信公众号“山东省文化创意设计行业协会”、视频号“文创山东”。
所有线上内容执行宣传委员初审→秘书处复审→党支部书记终审三审三校流程,留存审核台账;日常监测平台留言与网络舆情,出现问题24 小时内处置上报,不转发未经核实、导向存疑内容。
第十一条 线下活动管理
各类展览、设计赛事、行业论坛、培训研学实行内部审核+ 重大活动报备制度:
小型内部交流仅留存内部审核记录;
规模50 人及以上展会、行业赛事、跨区域文化交流,提前向主管部门报送方案、展品、宣讲材料完成报备;
所有参展、参赛文创作品开展前置内容筛查,杜绝不良导向内容;
节庆、评比类文化活动须完成审批后方可举办。
第十二条 文创出版物与宣传物料管理
协会画册、赛事作品集、主题文创衍生品全部执行三级内容审核,留存审核记录与样本备查。
第十三条 跨省、涉外文化交流管理
组织省外巡展、境外交流、外籍专家合作项目,提前向主管单位专项报备,获批后方可实施,完整留存报备材料与活动总结。
第十四条 党组织重大业务把关机制
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研究重大文创项目、对外合作时,党支部书记列席并出具导向审查意见,会议纪要完整记录相关内容。
第五章 事项报备管理
第十五条 需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备事项:
  • 党支部换届、支委人事调整;
  • 大型行业展会、主题赛事、跨区域文化交流活动;
  • 意识形态重大风险、舆情处置情况;
  • 年度意识形态自查总结。
第十六条 报备流程规范
  • 常规事项提前7 个工作日报送书面材料;
  • 因机构更名、人员更替客观原因未及时报备的历史事项,统一汇总全套佐证材料集中补报;
  • 所有报备文件、沟通记录统一归档长期保存。
第六章 舆情应急处置
第十七条建立意识形态应急处置流程,出现文创作品争议、活动投诉、网络负面舆情:
(1)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组长、秘书长;
(2)2小时内核查风险范围;
(3)4小时内形成处置方案,重大情况同步上报主管单位;
(4)处置完成形成总结归档,优化审核流程。
第七章 行业培训与正向文化建设
第十八条每年组织秘书处、宣传、活动岗位人员开展意识形态、内容审核专题培训,留存全套培训档案。
第十九条面向会员开展创作导向宣讲,倡导正向文化创作,规范行业内容自律。
第八章 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
第二十条领导小组每半年开展阵地管理抽查,核对审核台账、报备手续,建立整改台账限期落实。
第二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形对相关责任人约谈整改:
  • 未落实三审三校,线上线下出现导向错误内容;
  • 大型活动、涉外交流未报备擅自举办;
  • 隐瞒、迟报意识形态风险与负面舆情;
  • 文创活动出现不良导向作品未及时处置;
  • 学习、研判、自查工作无完整台账支撑。
第九章 档案归集管理
第二十二条设立意识形态专项档案,统一归入协会党建档案,包含制度文件、学习材料、研判记录、三审三校单据、活动报备资料、舆情处置、培训素材等全套资料。
第二十三条各类正向文创、行业活动成果分类整理存档,作为协会文化建设工作备查材料。
第十章 附则
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经党支部委员会、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,由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五条本细则依据中央、省最新文化、党建相关政策适时修订,修订须履行支部、理事会审议程序。
 
山东省文化创意设计行业协会
2021 年 11 月 26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