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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第一议题”学习制度

日期:2023-07-01 20:09:30 来源: 编辑:
中共山东省文化创意设计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
一、总则
为全面加强支部政治建设,严格落实全党统一推行的“第一议题”制度,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,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支部建设和协会各项工作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、中央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、常态化落实“第一议题”制度的总体要求,结合本协会支部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本制度所称“第一议题”,是指支部所有党内会议、协会重大治理决策会议,必须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、重要文章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项固定议程,严格执行“先学理论、后议工作”的刚性原则,杜绝理论学习后置、漏学、虚学问题。
本制度适用于支部全体党员、支委委员、入党积极分子,覆盖支部全部党内组织生活及协会重大议事决策会议。
二、学习适用范围
严格落实全覆盖学习要求,以下会议必须固定开展“第一议题”学习:
1.党内常规会议:支部委员会、党员大会、党小组会、专题党课、主题党日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评议党员、支部专题警示教育、党员集中培训等各类党内会议;其中专题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,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。
2.协会治理会议: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、重大项目推进会、重要工作部署会等重大决策议事会议。
3.一对一谈心谈话、无集中议事环节的走访调研、文体志愿活动等,不强制设置固定第一议题,可按需穿插简短理论导学。
三、核心学习内容
1.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、党章及党内各项法规制度;
2.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、重要文章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坚持及时跟进学,重要精神发布后15日内完成专题学习;
3.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、文化建设、文创产业发展、社会组织管理、行业自律、基层治理等领域重要论述;
4.中央、省委关于基层党建、意识形态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。
四、学习实施规范
1.领学要求:党内会议由支部书记、支委轮流领学,协会治理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党员负责人领学,带头导学释疑、落实学习要求。
2.学习形式:采取原文领学、要点解读、交流研讨、视频导学相结合的方式,单次学习时长贴合会议实际,保证学习实效,杜绝形式化学习。
3.研讨要求:支委会、党员大会、理事会等重要会议,需结合支部建设、协会发展、行业服务开展简短交流研讨,做到学思结合、学以致用。
4.成果转化:坚持以学促干,每次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梳理落实举措,明确工作方向、细化工作任务,推动理论学习与支部建设、协会文创行业服务、会员管理、行业自律等工作深度融合,杜绝学用脱节、党建业务“两张皮”。
五、台账与档案管理
1.所有“第一议题”学习必须规范记录,完整留存会议时间、领学人、学习内容、研讨要点、落实举措等核心信息,台账记录真实、规范、完整。
2.由支部组织委员统一负责学习素材、会议记录、研讨材料、落实台账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,按年度分类存档,作为支部党建考核、评星定级、述职评议的核心备查资料。
六、责任与监督考核
1.支部书记为“第一议题”制度落实第一责任人,统筹抓好学习部署、内容审核、落地推进;各支委分工负责、协同落实,纪检委员常态化监督制度执行情况。
2.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支部年度党建工作总结、支部书记党建述职和党员年度民主评议重要内容。
3.对无故不落实、简化流程、台账缺失、学习流于形式、长期学用脱节的情况,及时督促整改,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。
七、附则
1.本制度根据中央、上级党组织最新工作要求适时修订完善。
2.本制度自支部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,由中共山东省文化创意设计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。